时间: 2024-07-17 23:43:44 | 作者: nba百事通在线免费观看
根据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的业务核定,市级检验部门负责船长12米以上或主机功率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的检验,县级检验部门负责船长12米以下且主机功率60马力以下渔业船舶的检验。渔船检验部门职责是审核渔船设计图纸及实施法定检验,主要依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渔船建造规范》等技术规范、安全规则。在审图时主要审核船舶结构是否符合强度要求、船舶稳性是否满足相应航区的最低要求,装船捕捞机网具等作业设备是否与批准的作业类型一致。在建造检验时核查“船网指标、图纸、质量证明书、渔船”四者一致性。
现行渔业法律法规、规章均未对渔船船型与作业类型的对应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农业农村部、省渔业主管部门或检验部门也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渔船船型特征与捕捞方式的关系开展研究。
目前,我省渔船船型除拖网、围网作业与其它作业类型区别较大外,其它作业类型的渔船船型相似性较高,既船舶主船体基本相同,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通用船型”,主要区别在于主甲板上的捕捞作业工具。因利益驱动,部分渔民习惯性根据季节性变化更换捕捞渔具,从而实现常年不间断作业生产,以获取利益最大化,但这同时给渔船安全生产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因船东采用“通用船型”,便于改变捕捞作业方式。针对此问题,2011年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支队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渔船变更作业类型及捕捞辅助渔船管理的工作意见》(漳海渔〔2011〕3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意见》(漳渔检〔2019〕01号)等一系列文件,目的在于加强渔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渔船检验部门从设计图纸审查抓起,严格审查批准的作业类型与设计图纸的渔捞方式、网具是否一致;对在建的渔船,检验人员核对建造的渔船实船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凡发现与审批的设计图纸不符的设施设备,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坚决予以拆除,直至按要求整改到位,方可开展后续检验工作。
近几年来,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持续将擅自改变作业类型的行为列入海上执法、港口检查等执法工作,作为打击行业乱象的重要任务,每年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通过组织“亮剑”“蓝剑”“打非治违”以及渔船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四超两改”渔船违法违规行为,震慑渔船船东不敢擅自违规改变作业,取得了一些成效。据统计,近两年市支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45次,共查获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船舶13艘,收缴罚款5.4446万元;2018年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擅自改变作业类型160艘,罚款66.603万元。
(一)强化安全应急管理。2015年启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建立起省、市、县三级预警平台,实行全天候对纳入管理渔船的即时监控,动态掌握渔船出海动态。目前纳入预警平台监控管理的中型以上渔船2313艘,做到安全终端的入网、变更或注销申请与渔船新增、过户或报废手续办理同步,确保每艘渔船安全终端数准确无误,除船东、船长故意关机或故障外,能实时监控海上作业渔船。
(二)强化海洋渔船通信设备配备。从源头把关,对新建造渔船,从图纸设计、现场检验、检验发证等环节,主动把关,严格按照规范、规则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无线电通信设备配备到位,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2018年新建造完工渔船97艘,配备无线套。
(三)推进“渔港通APP”安装使用。落实在册管理的渔船安装“渔港通APP”,使用手机“渔港通APP”施行报告渔船进(出)港情况,做到不漏一船一人。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92艘渔船安装“渔港通APP”。出港报告463艘次,进港报告355艘。
(一)积极向上反映。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省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把渔船船型与作业类型的对应关系当作项目课题立项,并建议委托第三方或技术院校进行调研,进而制定船型与作业类型、船机桨合理匹配的可行性实用技术方案,以便于渔船管理。
(二)严格事前事中监管。一是继续严把渔船设计图纸审查关。特别是对于非拖网、围网类渔船,主甲板上不能设置卧式绞纲机及基座、液压管路,尾部舷墙上无起网滚筒开口,在船艉、甲板室侧壁及侧壁两边主甲板上无网具收放辅助滚筒,船尾底部无装设导流管。二是在建的非拖网、围网类渔船加强检验过程监督。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允许预留基座、液压管路,不允许其在船艉、甲板室侧壁及侧壁两边主甲板上装设网具收放辅助滚筒,不允许其在前后桅杆上设置吊杆和尾部舷墙上预留起网滚筒开口。
(三)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打击态势。继续将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进行违法作业渔船列为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2019年度工作重点,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治理行业乱象的重要任务。通过组织“亮剑”“蓝剑”“打非治违”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渔船擅自改变作业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船东不想、不敢违法违规。
(四)继续推进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北斗终端是我省2015年底配备的第一代模拟机,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信号不稳定,故障率高,开机后严重干扰其他电子设备正常使用等缺陷。有时渔民擅自随意关机,给基层单位渔船监管带来诸多问题。为此,2018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局多次派出调研组进行调研,同时规划对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要求新设备“能定位,能通话,关不死,防避碰”。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2019年8月1日前全部安装到位。
一是要主动对接。省局重点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实现管辖区域渔船数据大集中、大共享;建立部门管理和公众服务两个平台,为渔船按需配备不同终端,基本实现全市捕捞渔船、辅助渔船全覆盖。二是要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支持,进一步推进渔业执法船(艇)、渔业执法码头基地、渔港执法中队办公场所、渔港视频监控系统、进出港射频系统、导航灯塔(航标)等项目建设及设施维护。三是推进沿海基层组织渔船安全日常规范化管理十项制度。今年,市政府下发了推动此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从人、财、设备等方面支持沿海乡镇、村(居)、渔业公司解决渔船日常管理瓶颈。特别是平台监控管理,在省、市、县三级预警平台的基础上,延伸到沿海重点乡镇村(居)。目前,东山县、龙海市推进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要求其它县(区)把推进渔船安全生产日常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制定计划,明确时间,倒排进度,落实责任,定人跟船,强化措施,确保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四是“渔港通APP”安装到位。要求8月1日之前,完成全市3586艘渔船安装“渔港通APP”。各地要利用伏休期间船员技能培训、警示教育、安全检查等业务工作推进辖区渔船“渔港通APP”安装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8月1日起通过渔船“渔港通APP”实施渔船进出港报告,进一步实时掌握渔船进出港动态。
今后,我局将继续忠实履职,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努力担当,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渔业船舶管控,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和谐、稳定。